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3月4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中国金融法律的修法周期太长。她表示,“十年前制定的法律,修订的法律,怎么能适应这样日新月异金融市场的发展状态?它适应不了!

  张承惠表示,证券法正在修,保险法2013年刚修过,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法是1993年制定的,2003年修订过一次,到目前为止12年了没有再修订。商业银行法离最近的一次修订也有十年了,票据法离上一次修订也有十年以上了。

  张承惠说,“从国际情况来看,比如日本,日本的商法相当于我国的公司法,大体平均两年修订一次。再比如香港的证券交易法,也大体上平均一年修订一次。”

  “我们一修法就是一个伤筋动骨的大事,各个部门的利益要全部协调,如果不能协调这法就出不来,所以这个周期就特别长。”张承惠说。(记者 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