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卢晓平)随着“营改增”改革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如何消除“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冲击?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6日接受上证演播室独家专访时表示,从中长期看,应形成地方政府骨干税种。如,资源税和房地产税。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说明政府已经在考虑增值税中中央和地方利益的重新划分问题。